咨询热线:139-1124-7365
热门话题: 婚姻资讯 | 离婚诉讼 | 子女抚养 | 房产分割 | 协议离婚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遗产继承 | 私人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北京离婚律师>律师观点>  正文

一方在外借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网络   作者:曹晓静律师  时间:2024-06-20

离婚中,一方对外借债,需要区分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明确债务承担对内和对外效力的不同。

一、首先要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债务;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等。

个人债务由本人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离婚时不得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配偶一方也无须负连带责任。

二、要区分债务承担的协议对内与对外的效力

很多人认为在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债务由对方承担,债务与自己没有关系了,结果在债权人起诉时,法院却判决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就涉及到了离婚协议书中债务约定的内外效力问题。

先说离婚协议书对内效力问题,即离婚协议书对男女双方的效力。离婚协议书系男女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未成年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书对于债务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这是没有问题的。

再说离婚协议书对外效力问题,即离婚协议书对债权人有没有约束力。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时可以内部约定由哪一方或者双方承担,但是离婚与否不影响对外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即离婚后,双方仍应对外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综上,虽然法律对于债务的承担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不同的婚姻家庭,债务的性质认定也不同,需要根据债务发生的时间、金额、用途、借贷双方是否存在关系等因素综合评定。另外,在离婚时要考虑债务的承担问题,以免在离婚后承担不应偿还的债务。

 

 


相关文章: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
婚后与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曹晓静律师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研讨会
涉外婚姻纠纷的法院管辖
涉外婚姻案件之我国可受理的离婚案件类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