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9-1124-7365
热门话题: 婚姻资讯 | 离婚诉讼 | 子女抚养 | 房产分割 | 协议离婚 | 财产分割 | 涉外婚姻 | 遗产继承 | 私人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北京离婚律师>财产纠纷案例>  正文

曹晓静律师亲办案例: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男方却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来源:www.hun-inlawyer.com/   作者:曹晓静律师  时间:2019-11-19

案情简介:

2004年,王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小自己两岁的李先生,两人于当年便登记结婚,孩子在2006年出生。两个人都有稳定的工作,经济实力都不错,婚后两人买了两套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名下,一套登记在女方名下,三口之家过的很幸福。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夫妻之间平淡如水,每天都是重复着昨天的生活,王女士感觉很满足,但是偶然的,发现了丈夫在外有第三者,这不啻于晴天霹雳,完全颠覆了她的婚姻家庭观,两人之间争吵不断,什么事情都能扯到出轨的事情上来,两人已经完全没有办法再沟通。而随着职场经验的积累,王女士经济也很独立,2018年11月,夫妻俩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王女士,李先生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婚后购买的两套房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当在办理离婚手续后5日内配合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离婚后,王女士多次找李先生,要求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是李先生一直推脱,后来干脆直接消失了,不再接听王女士的电话。2018年年底,王女士觉得无法再拖延,委托曹晓静律师代为处理离婚后房产过户的法律事宜。

办案经过:                     

王女士第一次找到我们时,表示自己已经用尽了各种方法,前夫就是各种不配合,由于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担心对方用这套房办理抵押或者出售,王女士决定委托曹晓静律师借助司法手段,让前夫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了解案件情况后,为了避免男方恶意转移财产,出售房屋或者将房屋抵押,损害王女士的利益,我们建议王女士办理了查封登记,并与法官沟通,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在公告期满后,法院缺席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案件结果:

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产对王女士所有,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男方协助王女士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一审判决出来以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判决书生效后,王女士申请强制执行,房子已经登记在王女士名下。

律师看法: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一定要起草好离婚协议书,很多人在离婚时一时脑热,随便签了离婚协议书,导致双方在离婚后履行离婚协议书时出现争议,或者一方拒绝履行离婚协议书。王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在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时,王女士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内容向对方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利。若对方不配合、拒绝办理,则只能通过法院程序,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程度,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曹晓静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39 1124 7365(微信同号)

曹晓静律师----有“温度”的婚姻家庭律师,最“贴心”的法律服务专家。

 

相关文章: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
婚后与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
曹晓静律师参加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研讨会
涉外婚姻纠纷的法院管辖
涉外婚姻案件之我国可受理的离婚案件类型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