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由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老人在去世前,办理了遗嘱公证,则继承人可携带遗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如果老人在去世之前留下了遗嘱,但是该遗嘱未办理公证手续,则需要所有的继承人就遗产分割达成协议。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也可以有新的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后,所有的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放弃继承遗产的,需要出具书面的放弃继承声明。遗产分配协议公证后,可按照第(一)种情形办理。
(三)如果老人去世之前未留下遗嘱,或者留下了遗嘱,但是遗嘱未经公证,有继承人认为遗嘱存在瑕疵或者不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各继承人对遗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的,继承人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照法定或者遗嘱继承遗产。法院判决或调解后,继承人可携带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若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仍在办理过程中,则需要等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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