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行使。
行为能力,指权利主体凭自己的意思表示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的资格。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应当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已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法定代理,指由于法律上的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一般而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特殊情形下也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