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常工作中,每天都能接到很多的关于婚姻家庭、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咨询,曹晓静婚姻家庭律师团队根据日常的法律咨询,对于婚姻、离婚及相关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常见问题进行整理、解答,以期对当事人有所帮助。
1、我要和老婆(老公)离婚,她(他)不同意怎么办?
面对离婚,很多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若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若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不能协议一致,一方可以准备离婚起诉书、双方的结婚证明、对方的户籍或者居住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到对方的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2、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起诉离婚,需要听从律师的建议,梳理好自己的财产信息,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做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准备工作,制定好离婚诉讼的方案。
财产方面,可以提供房产的产权登记证书、车辆的行驶证等材料;自己名下有存款的,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合理的处理,对方名下有存款的,可以搜集整理对方的银行账号信息,在诉讼中申请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信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了解夫妻双方对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优势、劣势,尽可能规避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寻找挖掘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方面。
在做好充足的准备后,可以起草离婚起诉书,准备双方的结婚证明、对方的户籍或者居住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3、我要离婚,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时,需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影响到孩子抚养权的因素很多,法院主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家庭情况、居住房屋、户籍等多种因素以及孩子的大小、生活状况确定。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哪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稳定的居住场所,老人能不能帮助抚养孩子,有没有北京户籍,有没有暴力倾向、吸毒历史等都是影响法官判断的因素。
从孩子的角度来说,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在两岁以内,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情况,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满八周岁的,除了要考虑夫妻双方的情况以外,重点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另外,孩子由夫妻中哪一方照顾较多或者哪一方老人帮带较多,也会对抚养权分配有重要影响。
曹晓静律师 有温度的婚姻家庭律师,最贴心的法律服务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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