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婚姻家庭在婚后迫于生活压力或者双方的性格不合原因等等,有很多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而离婚财产分配案件数也在不断上升,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处理这样的由离婚引起的财产分配问题呢?
首先得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财产分配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最后,中国婚姻律师网提醒您:无论您的婚姻是否正处于稳定或者不稳定状态,大家都得明白种种婚姻家庭纠纷都是会导致我们的家失去原来的意义,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夫妻间不是讲理的关系。我们应该学会互相包容、理解,尽量避免婚姻家庭纠纷甚至是离婚纠纷案件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