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女童苏珊(化名)出生在美国。几年前,苏珊的母亲和父亲因病相继去世。就在苏珊的父亲去世前,他瞒着照顾苏珊长大的岳父母,将苏珊交给了北京的姑姑抚养,并由美国法院作出了一份收养判决。昨天下午,吴老先生夫妇起诉苏珊的姑姑要求变更抚养权一案在朝阳法院第三次开庭。
记者获悉,此前二中院已作出裁定,对美国这份收养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不予承认。
中美未参加共同国际公约 跨国收养未建互惠关系
2005年10月,这起抚养权纠纷案第一次在朝阳法院开庭。庭上,作为被告代理人出庭的苏珊的姑父递交了一份美国宾夕法尼亚州Chester县民事诉讼法院于2004年作出的收养判决书,当中判定苏珊由其姑姑收养。由于这纸判决的出现,法官宣布休庭,同时要求苏珊的姑姑去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这份判决在中国的效力。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了二中院于去年12月5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结果为:对美国这份收养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不予承认。
法院作出该裁定的理由是,我国与美国之间在跨国收养方面不存在共同缔结或者参加并已经生效的国际公约,两国之间也未缔结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双边司法协助协定,亦未建立相应的互惠关系。
终于见到外孙女 老人“心里很难受”
2004年,苏珊的母亲和父亲相继去世,从这以后,作为外祖父母的吴老先生夫妇便和苏珊失去了联系。后来两位老人才辗转得知,苏珊的父亲于去世前将女儿交给了北京的姑姑抚养,后来姑姑一家人带着苏珊搬离了原来的住址。
这几年,苏珊一直跟姑姑一家人生活,两位老人则被拒绝与其来往。今年苏珊已经9岁了。
上月,吴老先生打电话到苏珊姑父的单位,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对方终于答应让两位老人和苏珊见上一面。
昨天晚上,记者拨通了远在苏州的吴老先生的电话。他告诉记者,见面前,苏珊的姑姑向他和老伴儿提出了“不准拍照、不准问家庭地址、不准问学校校名、不准单独交谈、不准提起过去、不准叫记者”的“六不准”要求。为了见到外孙女,吴老先生无奈答应了。“见面后,苏珊每回答一个问题都要回头看看姑姑,这让我们心里很难受。”
居委会认为 外祖父母适宜做监护人
记者了解到,朝阳法院曾于上月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继续参加诉讼,但被告方缺席。昨天下午,被告方经法院传唤依然没有到庭,法院只得缺席审理。
庭上,吴老先生的代理律师冯彬再次明确了诉讼请求,请求法院确认吴老先生夫妇为苏珊的监护人,并判决苏珊由吴老先生夫妇抚养。
此外,他们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香河园街道柳芳南里社区居委会于今年10月1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据悉,苏珊的姑姑曾在该辖区居住,并因抚养权纠纷接受过居委会的调解。说明中称,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苏珊与外祖父母为直系亲属,由其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较为适宜。昨天该案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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