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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当事人的女儿 我想帮我妈咨询一下 - 双方10+年以前离异, 没有协议(私下和解内容:1 女方带孩子。2 共同财产,共同房产(A)归男方) - 女方在离婚前两个月私自借钱买了一个新的房子(B) 但是该房当时没有房产证 - 现在(B)房产证批下来了 但由于房子是女方离婚前买的 需要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除非男方签字授权表示他不要 - 男方已经消失数年联系不到人 请问这种情况下 应该如何处理 (目标是在房(B)的房产证上只写女方一人)

在法律上,该房产购买于离婚前,应该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区分份额时需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如果购房合同上是一个人的名字,不动产登记证书也应该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必须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需要找到男方配合办理。如果男方失踪,可以通过查询其户籍登记信息等方式查询。

回复时间:2022-04-06 11:53:41  回复律师:曹晓静律师  咨询热线:139-1124-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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